1990年秋,被告任某请原告秦某为其装修村里的房屋,房屋装修结束后双方经核算,任某向秦某支付费用7000元。任某当时没有一次性付清欠款,截止到2019年12月任某共支付了3000元,剩余4000元一直未支付。秦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讼至法院。
赞皇法院特邀调解员张建军和郝文婷意识到该笔款项时间跨度太大,对于劳务者来说十分紧急与迫切,便立即与任某进行沟通,任某表示需与秦某具体核对下欠金额。张建军和郝文婷当即将秦某和任某叫到接待室,组织双方核对账目,并耐心进行释理析法,通过法理与情理的双重角度劝解当事人化解矛盾,最终任某承诺一次性偿还欠付的劳务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案圆满解决。
赞皇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理念,发挥多元解纷优势,积极化解矛盾,将案结事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尺,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