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钊利
为找准人社部门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的结合点、切入点,探索服务的新路径新方法,2023年5月至7月省人社厅以产业园区、重点企业为主要对象,先后赴西安、渭南、汉中、商洛等地区,选取了8个产业园区中的8家制造业、3家电子信息业、5家生物医药业、2家教育业、2家服饰加工业、9家人力资源服务业等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交流研讨,多角度深入了解人社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状,收集产业园区及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查找短板与不足,厘清工作思路,研究提出了以“人社工作进园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人社工作进园区”专场招聘会现场
多措并举,强化支撑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紧紧围绕稳增长稳就业部署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惠企利企政策,推出一系列便企助企措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
(一)落实落细助企纾困政策。持续落实社保费“降、返、缓”政策。近年来,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103.21亿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11.21亿元,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减免、缓缴249.4亿元,累计减轻企业负担463.82亿元,全力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存量;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3920笔、165.64亿元,其中个人贷款发放79.7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发放85.91亿元,直接扶持创业6.6万人。开展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实施就业工作要点21条,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19条,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措施6条,推行就业补贴“直补快办”,发放就业补贴资金17.18亿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6.47亿元。截至2023年7月底,兑现就业见习、一次性吸纳就业、社会保险、校园招聘等补贴超2亿元。
(二)加强劳动力要素保障。健全常态化用工保障服务机制。服务保障2109家重点企业解决用工4.54万人,疫情转段后将保障范围扩大到各类项目及企业,帮助解决用工19.77万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广泛开展校企合作、县校合作与“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组织实施补贴性培训261.26万人次,不断提升就业质量。用好“秦云就业”服务系统。聚焦企业需求,提供一键发布招聘信息、线上面试等一站式用工服务。截至2023年7月底,注册个人用户1342.95万人、企业8.27万户,举办7009场招聘会、提供岗位415.24万个,121.41万名求职者参与招聘活动,累计促进就业33.89万人。
(三)着力提升人才服务质效。全面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完成涉及全省25个主体系列的职称制度改革任务,授权各设区市及全省111所高校、20家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截至2023年7月底,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211.5万人(不含中央驻陕单位),其中高级职称21万人。推进技术转移转化职称评审。聚焦科研成果更好更快落地转化,以“三项改革”为牵引,创新开展相关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在工程系列中增设技术转移转化职称专业,完善评价标准,明确“评什么、怎么评、谁来评”,并畅通申报通道,有效破解了科研成果“没人转、谁来转”的问题。全省已有417人取得技术转移转化专业职称资格。完善人才赋能发展良好生态。建立技能等级评价新体系,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全省400余名技能人才获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38.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59.6万人;加快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陕西博士后创新创业园、中国西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主园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两园一基地”成功落地秦创原总窗口。
(四)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制定“服务万户新企用工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指导企业加强用工管理;不断健全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实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稳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制度,确定2023年度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6.5%、下线为2%,不设上限。常态化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顿。紧盯就业领域的就业歧视、劳资纠纷、拖欠工资等侵害劳动者权益问题,依法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聚焦工程项目领域,组织6个实地督查组,对全省118个市、县(市、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实地督查调研。
(五)积极探索服务新模式。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形成了一批服务保障新模式,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比如,创设人社服务专员包抓对接重点企业的专员制度,通过定期走访、常态化联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重点企业专班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缺工难题;在园区设立便企政务服务站,基本实现入驻企业“不出园区门,可办人社事”;采取提前入驻方式,在商业综合体建成招商之前,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驿站,为计划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人才招引、创业贷款、技能提升、调解仲裁等服务;加强与头部企业开展合作,在产业园区附近建立零工市场,方便了企业就近招工用工。
紧盯诉求,深挖潜能
调研发现,部分园区和企业反映发展中还面临不少困难,也提出了许多现实诉求,说明当前人社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
(一)技能人才数量依然偏少。截至目前,全省新增各类高技能人才16.5万人,且技能人才总量逐年增长,技能人才总量占就业人口的25.7%。虽然与全国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但与全省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转型升级和长远发展。
(二)高端人才引留存在困难。一方面,由于人才招引政策吸引力相对较弱、待遇偏低、发展空间有限等因素,高端人才引不来、用不起、留不住等问题成为一些园区企业的烦心事、揪心事;另一方面,一些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迫切需要高精尖缺研发人才,又无力承担高额的薪酬待遇,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三)人社政策宣传还需提升。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人社惠企政策在国企、大中型企业落实相对较好,而最需要政策支持的部分中小企业反而对人社惠企利企政策知之不多、知之不全、知之不详;还有企业的经办人负责人对已经享受的人社政策不尽了解,影响企业获得感。
(四)人社服务效能还需提高。全省范围内还存在人社服务内容不统一、标准不统一、平台不统一、流程不统一等问题,面对产业园区跨地区、跨领域、跨行业的政策服务需求,存在政策、经办衔接不畅,甚至缺位、脱节等情况。目前,依托“秦云就业”动态精准就业服务系统还无法满足企业面向全国招聘的需求。
持续推进,服务精准
产业园区是高质量发展的承载地、创新驱动的引领地、人力资源的汇聚地、人社服务的主阵地。应坚持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总牵引、总抓手,系统谋划、深入推进、久久为功,主动融入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大局,全力推进人社干部、惠企政策、高效服务、信息平台进园区、进企业,以更加主动、更加精准的人社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贡献人社力量。
(一)明确“一个总体目标”。坚持面向产业链、面向重点项目、面向产业园区,把贯通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四个着力”,构建“六个体系”、争做“六个示范”,全面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社工作主动嵌入产业园区、直达重点企业作为“人社工作进园区”的总体目标,以高素质人力资源、高质量人社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七项重点任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设立人社服务专员制度,开展“人社政策进园区”“社保服务进万家”等主题宣讲活动,发放人社惠企政策服务包,打造线上线下快捷查询办事平台,推动人社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强化用工服务保障。健全产业园区企业用工常态化监测和联系服务制度,建立缺工快速响应机制,通过畅通招聘求职信息发布渠道、开展园区企业专场招聘会、鼓励园区企业创建实习实训基地和申报就业见习单位等方式,全力保障重点企业招工引才。促进职业技能提升。围绕重点产业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全面推行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和“新八级工”制度,引导企业强化技能评价,推动技能水平与薪酬待遇相挂钩。加大人才支持力度。编制发布《陕西省24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为重点产业链优化升级提供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加强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基地;落实落细“三项改革”举措,深入推进工程系列技术转移转化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推进企业和人员参保“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等业务跨区域通办,养老、失业、工伤社保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逐步实现社保经办受理系统融合、服务数据共享,事项、标准、流程统一。指导企业规范用工。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指导帮助企业在内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争议预防指导,实施百家仲裁院联系千企服务活动,推动矛盾源头化解。完善信息服务平台。优化“秦云就业”动态精准就业服务系统,完善政策、信息发布以及企业诉求响应等服务功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数据共建共享,推动信息化服务系统触角延伸至各产业园区。
(三)建好用好“四项机制”。建立包抓联系机制。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厅(局)长每人包抓1个产业园区,省级人社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园区,主要承担常态化对接、宣传落实政策、帮助招工引才、开展纾困解难等职责。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围绕制约企业发展的焦点、堵点问题,及时协调各级人社部门和相关部门,推动解难题、建机制、促发展。建立常态协作机制。探索建立政、校、企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组织园区企业携岗赴校园招聘、高校毕业生赴园区企业见习应聘、园区企业与技工院校开展劳务合作等多种方式,促进院校按需培养人才、企业精准引入人才、人社部门专人服务的深度协作模式,提高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企业需求实施清单化台账式管理,积极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加强上下级部门纵向沟通、同级部门横向协调、部门内部协同发力,积极推动制度优化、机制完善,及时反馈情况。
(作者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