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其中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劳务派遣单位自2024年1月1日起,恢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为保障政策落地,我区将同步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及失业保险待遇“快办行动”。
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继续推行“政策找企、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后台大数据对比,精准筛查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企业,主动弹窗告知稳岗返还资金用途。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申请和分配,劳务派遣单位要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规范稳岗返还政策审核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返还时,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其他年度欠费和滞纳金。对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补足失业保险费后,要及时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开展优化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符合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在线下或线上(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申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符合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可在新疆智慧人社APP上申领。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我区按照“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的规定,开展数据比对核验。
实施失业保险待遇“快办行动”。继续实行“免跑即领、免证即办”经办模式,减少证明材料、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失业人员仅凭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即可申领。人社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向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告知政策及线上申领渠道。持续提升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经办效率,优化待遇申领流程,限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