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武宣柳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苟禄山矿项目总承包劳务(编号:GXJD-24121BB080327)招标人为武宣柳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来宾市武宣县禄新镇长岭村苟禄山一带
要求工期:开采216万吨原矿为项目基准量,若结算量达到216万吨时,基建任务完成,则本劳务项目结束,若结算量到达216万吨,基建任务未完成,则劳务项目延续至基建完成。要求所有子项目及破碎任务在通知进场施工后2年内完工,因外部市场、业主调整总进度等非承包人原因,可以延期;劳务项目结束时,所有子项目均须通过相关验收。
招标范围:完成以下1~11项任务涉及到的全部子项工作均属于承包人需完成的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报建、报装、地勘、清表、穿孔、爆破、土方挖运、边坡及地基夯实、土建施工、施工场内道路建设和维护、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矿石和岩土的铲装及转运(包含发包人销售矿石的装车)、矿石加工、边坡台阶维护、临时表土堆放场及原矿料场的堆存维护、测量测绘、定位放线、洒水抑尘、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补偿款支付手续办理以及为项目安全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1.修建矿山道路
按设计要求修建矿山采场运输道路和临时上山便道,运输道路包括1号运输道路和2号运输道路,全长约3043m,详见苟禄山矿基建终了图(附件一)。矿山开拓运输道路按矿山三级露天矿山道路标准建设。从1、2号矿山运输道路的终点开始,修筑临时上山便道,全长约580.5米。
2.矿山开拓和采准
2.1按设计要求对矿山首采区南部和北部山头进行开拓,该区域包含1号、2号两个基建平台共三个山头,削顶、采准形成北部+295m的1号基建平台和南部+265m的2号基建平台。
2.2采场维护。包括采场工作面及运输道路的洒水抑尘、运输道路维护、边坡台阶维护、临时表土堆放场及原矿料场的堆存维护。
3.碴土堆存
将清表修路产生的表土、碎石等转运到指定区域(该区域在矿区征山征地红线范围,离矿区≤2公里),并按照业主要求存放或推平;
按业主要求将剥离、清表、修路等产生的表土、碎石转运到指定区域,尽量利用碎石修路,利用表土填埋深坑,或是在平地上推平。不允许堆放区域内长期存在高于2米的土堆,倾倒后及时将土石均匀摊放,保持堆放区域地面平整、起伏小。
4.安全环保设施修建
修筑采场安全环保设施,运输道路边的墙式护栏、矿山开采系统的截水沟、排水沟、沉淀池、边坡台阶修整等安全环保设施均包含在内;采出矿石、泥土转运到指定区堆放。
按设计位置在运输道路采矿场内移动线路段所有填方段以及路面≤2.0m段且边坡高度大于3m,均设置墙式护栏,采用连续的墙式护栏,毛石混凝土结构,地表部分为矩形。
基建期厂区排水系统主要包括加工生产线排水沟,以及排土场外部截水沟,并在厂区内设置三个采场沉淀池,沉淀池位置详见武宣苟禄山矿安全设施设计。
5.矿石临时破碎加工
5.1提供矿石破碎加工生产服务,破碎规格需按业主审核要求决定,产品规格占比不符要求的,业主有权考核。
5.2产品规格
产品名称 原矿 四八碴 二四碴 弃土
产品规格 ≤800mm 40-80mm 20-40mm 4-20mm 0-4mm
产品占比 ≥50% ≈15% ≈15% ≈10% ≤10%
5.3产品占比及质量控制要求:
除了直接销售的原矿,采出的矿石(片石、块矿、粉矿及夹带的泥土)均需经过破碎加工生产线加工处理。产品占比,是指通过破碎加工生产线加工处理后所得各种产品的重量占破碎加工生产线进料总重量的比例。
破碎加工生产线的产品比例控制,在设计和建设上要达到四八碴产品比例不低于50%,弃土产品比例不高于10%。但实际生产,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产线(清表除泥、穿孔爆破、采装运输、破碎筛分),确保产品比例和规格满足销售要求。
矿石产品的粒形、粒度及含粉率要满足销售考核要求。
6.供电
建成供电系统,满足基建期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建成从禄新镇至发包人苟禄山矿的供电系统,线路终点为武宣柳钢苟禄山矿施工专变低压出线柜柜内低压负荷开关。涉及到供电系统建设及交付使用的全部子项工作均属于承包人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6.1项目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件设计等)、地形测量、详勘、施工许可证办理、青苗补偿、场地清理、碴土堆存、土建施工(含地基基础、破桩头等的施工)、线路架设、杆塔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相关试验、垃圾清理(包括杂草、杂树、废弃建构物、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杂物清理)等工作;项目设计需要发包方公司设备部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
6.2项目报建、报装、验收、特种设备报装、检验等所需的文件材料的编写提交;
6.3项目所需的所有介质(包括水、电、气、油等)、材料(包括矿灯、电杆、绝缘钢芯铝绞线、铜芯电缆、电杆配件等)、设备(包括配电箱、电源箱、避雷器、隔离刀闸、智能型开关、低压负荷开关等)、药品等的采购、运输、仓储;
6.4协调供电公司等单位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检验、检测、并网接入、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工作;
6.5 项目的环保、消防、防雷、特种设备取证、变电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其他相关人员培训等工作;
6.6 项目全部的设备、设施、建筑物的标识牌的制作安装,标识牌采用0.8毫米厚度铝板材质,标识牌制作需符合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范。
7.供水
新建发包人苟禄山矿供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打水井、自动水泵汲水系统及水泵房建设、水池建设、供水管线铺设、供水系统用电线路架设、其他供水配套设施建设、供水系统占用土地的青苗补偿、取水申请材料收集和编写、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等工作。
8.清表、迁坟及青苗补偿
将矿体表层植被和泥土清理干净,配合业主协调当地政府办理征地迁坟和青苗补偿,发包方负责承担矿权范围内的迁坟和青苗补偿费用,无需承包方出资。
9.发运装车
矿石销售发运所需的装车及调度工作。
10.汽车衡
安装量程120吨的汽车衡1台,要求汽车衡配备智能汽车衡系统,实现无人值守称重功能。
11.施工总结及验收
编制规范的矿山基建施工总结报告(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必备材料),配合业主开展矿山基建监理、评价、验收以及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矿山作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项类似非煤矿山基建施工或生产承包业绩。(以合同复印件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否则提交无效)。
3.3 信誉要求:①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列入柳钢集团黑名单企业目录。
3.4 主要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要求:
3.4.1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持有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2 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按不少于从业人数的百分之一配备,且不少于2人;
3.4.3 技术人员: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委托测量除外)、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
3.4.4 特种作业人员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满足正常安全生产需要并向招标人报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4年03月22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3月29日17时30分止购买招标文件,
4.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4.4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